一道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5:43:36
一道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

一道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
一道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
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出由歌手丙演唱的该歌曲,甲,乙认为丙未经其同意演唱了该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认为A,B两网站未经许可播放其创作的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遂与丙交涉提出著作权侵权警告,与A,B网站交涉,要求关闭该歌曲所在网页及搜索功能.丙认为其演唱甲,乙已经发表的歌曲不需要许可,支付报酬是录音公司的义务,故认为其没有侵犯甲,乙的著作权;A网站称其没有登载和播放此歌曲而仅是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到该歌曲的目录,没有实施复制行为,也没有实施其他使用行为,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B网站称该歌曲是在其所开设的“音乐天地”专栏中由网民自行上载而来,B网站自接到甲,乙的通知后删除了该歌曲,但发现随后又被网民贴上,由于“音乐天地”专栏每天都有大量歌曲上载,B网站无法随时进行审查和删除,也不能为一首歌曲而删除整个专栏,B网站对该歌曲的著作权保护无能为力,不再采取措施.甲,乙两人在与丙和A,B网站交涉未果时遂将丙和A,B两网站告上法庭.试分析:
(1)丙是否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为什么?
(2)A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3)B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4)A,B网站如果构成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不构成侵权则不用回答)
(5)如果甲,乙或A,B网站查出在B网站上载其歌曲的网民是丁,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一道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
针对以上问的观点如下:
1、丙侵犯了甲、乙的著作权,其未能著作权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演唱歌曲,侵犯了甲、乙对作品所享有的表演权;
2、3、4、A、B网站如果明知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甲、乙著作权的行为或在收到甲、乙提出的确有证据的警告后,没有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的,或者在甲、乙的要求下不提供丁在网络上注册的资料的,A、B网站构成侵权,视情形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5、下构成侵权.丁在未经得甲、乙同意的情况下,甲、乙的作品擅自复制、上传到网上去,侵犯了甲、乙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